公正性声明
来源:宇和检测 发布时间:2020-03-17 07:59:47
公正性声明
河南宇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检测机构,本公司承诺全体工作人员严肃认真对待各项工作,以法规、标准、规范为准则,以数据为依据,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和公正。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质检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的要求,为保证本公司检测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特作以下承诺声明: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二、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
三、建立并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确保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四、保证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标准或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并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保证本公司的检验检测人员不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保证本公司的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符合资助认定条件和要求。保证本公司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人员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六、保证正确使用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以及检验检测专用章。
七、保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的规定管理好样品。
八、保证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九、保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的规定进行分包。
十、保证对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保密措施。
十一、保证在检验检测活动中不受行政干预、财务贿赂和经济利益的影响,并制定措施。
十二、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监测。
河南宇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