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和环境检测区别?
来源:检验检测学习圈 发布时间:2020-06-03 16:40:23
环境监测和环境检测,到底有什么区别?
是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环节。
是满足当事人的委托需求,或者为了满足某种商业目的。
对污染物、污染源的性质、数量、浓度、性质的鉴定和检验。
如,对生活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和种类、室内综合环境、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测量等。
环境监测是一种法定行为,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过程。
环境检测(一般)是一种商业行为,是一种单一的过程。
a) 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校准证书”或“抽样报告”);
b) 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
c) 实施实验室活动的地点,包括客户设施、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地点、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
d) 将报告中所有部分标记为完整报告一部分的唯一性标识,以及表明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e) 客户的名称和联络信息;
f) 所用方法的识别;
g) 物品的描述、明确的标识以及必要时物品的状态;
h)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以及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抽样日期;
i) 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
j) 报告的发布日期;
k) 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法;
l) 结果仅与被检测、被校准或被抽样物品有关的声明;
m) 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
n) 对方法的补充、偏离或删减;
o) 报告批准人的识别;
p) 当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时, 清晰标识
一般的内容包括: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编制时间,采样(监测)现场的地点(必要时)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样品的标志:样品名称、类别和监测项目等必要的描述,若为委托样,应特别予以注明样品接收和测试日期;
需要时,列出采样与分析人员,监测所使用的主要仪器名称、型号及品牌;
按监测方法的要求报出结果,包括监测值和计量单位等信息;
报告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的签名和签发日期;
当需对监测结果做出解释时,监测报告中还应包括下列信息:
对监测方法的偏离、增添或删节,以及特殊监测条件(如环境条件的说明);
当委托单位(或受检单位)有特殊要求时,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信息;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报告中应包含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数据的统计结果和结论;
若采样过程中的环境条件(如生产工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采样点周围情况、天气状况等)可能影响监测结果时,应附详细说明;
列出与采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规范,以及对这些规范的偏离、增添或删节时的说明;
需要时,增加项目工程建设、生产工艺、污染物的产生与治理介绍等;
其他信息包括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情况、有关图表和引用资料、必要的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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