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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问题:有份1年前的报告,当时客户没要求盖章,就这么发出去了。现在客户要求盖cnas章,但是有几个项目不在CNAS能力范围内,如果盖章,就要修改报告,增加备注,但是当时的授权签字人已经离职,可以说全部授权签字人都换了一个遍。
请问,这个章该怎么盖,授权签字人该怎么签?
我们来看一下准则对报告修改的要求是什么,CNAS-CL01:2018 7.8.8.1 当更改、修订或重新发布已发出报告时,应在报告中清晰标识修改的信息,适当时标注修改的原因。
上述的问题中有一个时间的点,就是报告是一年以前的报告了,准则中也没有明确发出的报告超过了多久就不能再修改,所以这个内容需要实验室在合同评审的时候给予明确的规定,超过了多久就不能再修改。
那么对于报告的修改,实验室第一次发出的报告并没有加盖CNAS的章,并不具有对外出具数据的证明作用,严格意义上来讲CNAS并不关注没有CNAS标识的报告,所以是否需要发布声明这份未带CNAS标识的报告作废声明由实验室自己来决定,针对上面的问题,实验室可以重新出具一份报告,对没有获得认可能力的的项目加以标注说明,然后加盖CNAS章发出,至于授权签字人的问题,1年前的授权签字人已经离职,可能是不能用以前的电子签名来重新出报告了,其实只要看一下这份报告的项目由现在的哪些授权签字人可以签就可以了。
这里还有一种做法,可以让客户重新送样品来进行检测再出具报告。实验室要避免修改报告所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