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正确掌握污水的水质。而污水的组成成分极其复杂,难以用单一指标来表示其性质。按污水中杂质形态大小分为悬浮物质和溶解性物质两大类,每类按其化学性质又可分为有机性物质和无机性物质;按消耗水中溶解氧的有机污染物综合间接指标有生物化学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等。
污水的性质特征主要与人们的生活习惯、气候条件、生活污水与生产污水所占的比例所采用的排除方式等因素有关。水中杂质具体衡量的尺度成为水质指标。水质指标可分为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物指标。水质值表示对水体进行监测、评价、利用以及污水处理的主要依据。
1、污水的物理指标
表示污水物理性质的主要指标是水温、色度、浊度、臭味、固体物质等。
(1)水温
污水的水温对污水的物理、化学及生物性质有直接的影响,所以,水温是表征污水水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我国各地的生活污水的年平均温度差别不大,平均约在10~20℃之间。工业生产污水的水温与生产工艺有关,变化很大。污水的水温过低(如低于5℃)或过高(如高于40℃)都会影响污水的生物处理效果。
(2)色度
污水由于所含杂质(悬浮固体、胶体或溶解物质)不同而呈现不同的颜色。生活污水的颜色常呈灰色。但是当污水中的溶解氧降低至零,污水所含有机物腐烂,则水的颜色转呈黑褐色并有臭味。生产污水的色度因工矿企业的性质而异,差别极大。有色污水排入水体后,会对环境造成表观的污染,并会减弱水体的透光性,影响水生生物的生长。
色度可由悬浮固体、胶体或溶解物质形成。悬浮固体形成的色度成为表色;胶体或溶解物质形成的色度成为真色。水的颜色用色度作为指标。
(3)浊度
水中含有泥土、粉砂、微细有机物、无机物、浮游生物等悬浮物和胶体物都可以使水体变得浑浊而呈现一定浊度。在水质分析中规定,1mg一定粒度的硅藻土在1000mL水中所构成的浊度为一个标准浊度单位,简称1度。
(4)臭味
生活污水的臭味主要有有机物腐败产生的气体造成。工业污水的臭味主要有挥发性化合物造成。臭味不仅给人以感官不悦,甚至会危及人体生理健康,引起呼吸困难、胸闷、呕吐等。
(5)固体物质
污水中的固体物质按存在形态的不同可分为悬浮的、胶体的和溶解的三种。按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有机物、无机物与生物体三种。固体含量用总固体量作为指标,应为缩写为TS。
把一定量水样在105~110℃烘箱中烘干至恒重,所得的品质即为总固体量(TS)。总固体包括溶解物质(DS)和悬浮固体物质或叫悬浮物(SS)。水样经过滤后,滤液蒸干所得的固体即为胶体和溶解性固体(DS),滤渣脱水烘干后即是悬浮固体(SS)。悬浮固体根据挥发性能可分为挥发性固体(VSS)和非挥发性固体或灰分(NVSS)两种。将悬浮固体在600℃的温度下灼烧,挥发掉的量即是挥发性固体也称灼烧减量,灼烧残渣则是非挥发性固体。生活污水中,前者约占70%,后者约占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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