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换脑” 服务为先 郑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部署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绿色郑州 发布时间:2020-03-23 10:02:21
3月21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一系列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换脑”,树牢四个意识,站在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为郑州优化营商环境增加“成色”的高度,坚持服务为先,坚定不移抓好生态环境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按照会议印发的《“解民忧、纾民困、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方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从解决好环境攻坚工作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入手,通过排查一批问题线索、解决一批民生难题、创新一批便民举措、完善一批规章制度等“四个一批”,以及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等“四个不放过”,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专项行动期间,将聚焦环境保护治“污”,重点督查“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落实情况,排查整治水源地生态保护,排查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
聚焦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治“推”(诿)。重点排查整治“12369”环保热线接听转办处置反馈衔接不紧密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重点排查整治媒体报道、群众反映问题处置不及时、推诿扯皮,发现问题予以通报,立行立改。
三级服务官 每月上门送政策
会议印发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推行企业服务官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市推行企业服务官制度,增强干部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切实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困难。
企业服务官由首席服务官、联络服务官和分局服务官三级服务官组成,共同负责生态环境政策落实和企业服务。其中,由市生态环境局向16个县(市、区)和27家龙头企业各委派一名首席服务官和一名联络服务官,分局服务官由对口县(市、区)分局局长担任。
目前,所有服务官已明确到人,按照要求,企业服务官每月深入企业不少于一次,发扬“店小二”精神,坚持“亲”、“清”原则,送理念上门,送政策上门,精准帮扶,全面支持企业发展。企业服务官月度履职情况要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并在微信群公布,实现共享信息、交流经验、启发思路、提升服务效能的目的。
优化服务 支持民企绿色发展
会议下发了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工商联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市生态环境局成立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领导小组,将综合运用法治、市场、科技、行政等多种手段,帮助企业解决环境治理困难,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形成支持企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在提高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方面,将通过各类宣讲、有效衔接、破除准入屏障等,强化企业绿色发展理念,营造企业环境守法氛围,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完善环境管理标准。
在提升环境管理服务保障水平方面,将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效率,全面实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结”办理模式,生态环境部门办事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
同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的环评审批取消受理和拟审批公示,报告书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15 个工作日以内,报告表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 13 个工作日以内。
进一步开辟绿色通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行特事特办,变“坐等”审批为主动服务。推出“你问我答”环保审批服务二维码,公开审批事项的依据、时限、受理部门、申办条件等信息。
执法为民 树牢民生底线思维
为优化企业发展空间,树立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良好形象,下一阶段的生态环境执法将更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平公正执法,加强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探索梳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和解等柔性执法方式作用。
“生态环境执法要开展‘换脑行动’,着于‘放’,精于‘管’,细于‘服’,把为企业服务真正落到实处。”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张丙彦说。
为平衡好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持续深化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通过环境污染防治,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同时,继续实行“绿色调度”、错峰开展企业深度治理等,尽可能把管控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转自:绿色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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