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废气验收监测频次一般为2天3次,3次是指3个结果吗?如: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挥发性有机物厂内无组织1h均值,根据监测方法1h均值可等间隔取4个样品,那挥发性有机物厂内无组织1h均值验收监测是否每天取4个样品就可以了,还是说要取12个样品?
答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第6.3.4条款规定“对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的建设项目,污染物的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多次(不应少于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次数),此处的“次”是指“有效小时值”的次数。 02 1、我们是当地第三方检测公司,在进行监督性废水委托检测及企业自测时,依据HJ 91.1每天采集三个废水样品,检测结论评价时,应以平均值判定,还是以单次检测结果判定?例如:当日3次检测结果中一次超标,两次合格,平均值合格,应如何判定结论? 2、求三次检测结果平均值时,若粪大肠菌群检测结果有≥2.4×104的数据,应如何进行平均值计算?
答 在废水检测过程中,检测结果采用平均值还是单次检测值评价应依据相应废水排放标准中规定执行。例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条款5.2采样频率中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4.1条款取样与采样中规定“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检测当日三次检测结果中一次超标,两次合格,平均值合格,应判定其日均值合格。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条款6.1污水取样与监测中规定“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至少采样3次,测定结果以日均值计”。依据《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HJ 1001-2018)及《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HJ 347.2-2018)标准内容,粪大肠菌群报出数据应为具体定量结果,不应为≥2.4×104形式,日均值取三次具体定量结果的平均值即可。 03 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方法检出限,在标准中无明确表明其方法检出限是多少。但在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修改单中又说了此方法适用于浓度大于20mg/m3。这样我可以是否理解为GB/T 16157-1996的方法检出限是20mg/m3,是否可以在检测报告中检测依据中的方法检出限上写20mg/m3?
答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修改单规定:在测定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浓度时,浓度小于等于20mg/m3时,适用HJ 836(《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浓度大于20mg/m3且不超过50mg/m3时,本标准与HJ 836同时适用。采用本标准测定浓度小于等于20mg/m3时,测定结果表述为“<20mg/m3”。
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部分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属原作者所有。如涉及到版权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核实后协商处理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