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站点每7天巡检一次,进厂运维前告知企业,企业确认当日运维工作事项。
2 现场检查各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数据传输一致性是否符合要求。根据巡检情况填写日常巡检记录。
3 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耗材更换工作,以保障仪器准确可靠运行,填写维护记录、易耗品更换记录。
3.1做好采样单元、监测单元、数据采集单元、辅助单元、监测站房单元的维护,及时清洗等比例采样器内采样瓶,并按要求查看及清空留样信息。
3.2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仪器日常运维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19)进行实施。
3.2.1 每天应通过远程查看数据或现场察看的方式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数据传输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并判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等情况,应前往站点检查。
3.2.2 每 7 天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至少进行 1 次现场维护。
3.2.3 每周检查自动清洗用水供应、采样泵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有无报警信息,并对报警信息及时进行有效处理。定期对取样泵和预处理装置进行清洗。
3.2.4 每周检查监测站房内电路及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3.2.5 每周检查各监测仪器的标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确保标液和试剂都在有效期内,更换标液和试剂后,立即进行手动校准,并填写标准/试剂更换记录及校准记录。
3.2.6 每周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检查近 7 天内的历史数据是否完整,并检查监测仪表、数据采集仪、平台端数据是否一致。
3.2.7 每周检查采样泵、混合采样仪是否正常工作, 混合采样仪冷藏温度是否正常。
3.2.8 若部分站点使用气体钢瓶,每周应检查载气气路是否密封,气压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3.2.9 每月的现场维护应包括对监测仪器进行一次校准;检查监测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监测站房防雷措施。
3.2.10 每月根据相应仪器的作业指导书内容,检查和保养易损耗件,必要时更换;检查及清洗取样单元、消解单元、检测单元、计量单元等。
3.2.11 每月混合采样仪情况更换蠕动泵管、清洗混合采样瓶等。
3.2.12 针对 TOC 水质自动分析仪:应每月检查 TOC-CODCr 转换系数是否适用,根据比对测试结果进行修正。
3.2.13 针对 pH 仪:每月用酸液清洗一次电极,检查 pH 电极是否钝化,必要时进行校准或更换。
3.2.14 针对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每月检查流量计液位传感器高度是否发生变化,检查超声波探头与水面之间是否有干扰测量的物体,对堰体内影响流量计测定的干扰物进行清理。
3.2.14 针对管道电磁流量计:每月检查管道电磁流量计的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3.2.15 保持监测站房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清洁,保证监测站房内的温度、湿度满足仪器正常运行的需求。
3.2.16 保持各仪器管路通畅,出水正常,无漏液。
3.2.17 对电源控制器、空调、排风扇、供暖、消防设备等辅助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
3.2.18 查看各在线分析仪废液量,按要求及时回收废液,填写废液回收记录。
3.2.19 完成现场运维工作后按时将工作内容录入环保平台。3.9.20 确认各设备正常运行,完成维护工作后,整理现场,打扫卫生离开。
4 对在线数据定期开展标样核查、实样比对校验等工作,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19)进行实施,保证在线数据准确、有效。根据现场情况如实填写质控样记录,及时将实样比对报告放置现场。
4.1 正常运行期间,每 24 小时至少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实施一次质控核查。
4.2 固定污染源废水在线系统中COD、pH、氨氮、总磷、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每月进行实际水样比对校验一次。(监测仪器运行技术指标详见下表)